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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标的为70万元的煤矿联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陈怀仓有云南昭通市人大代表和威信县人大代表身份作为“护身符”,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已执行3次,都没有成功。在此次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中央政法委将此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成都中院执行法官昨日再次远赴云南执行此案。本报记者跟随执行法官一同到云南,全程见证法官执行这起“骨头”大案。

  70万元债务执行4年未果

  昨日跟执行法官一同赶赴云南的申请人董某简直是一肚子火,这是他第一次跟随执行法官一同到云南。案子已经拖了4年,早在2005年,董某所在的四川省旭日实业有限公司跟云南省威信县弘源煤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威信县扎西镇花家坝煤矿发生债务纠纷,陈怀仓是弘源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也是花家坝煤矿的矿长和法人代表。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弘源公司和花家坝煤矿支付旭日公司70万元违约金,并从2004年6月30日起计算违约金,每天千分之一。同年11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但陈怀仓没有自动履行,旭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成都中院于2006年1月立案执行。到今年,此案已经执行了4年都未果。

  这次“非把硬骨头啃下”

  昨日上午9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3辆警车和10多名执行法官、法警整装待发。预计此次行动将持续至少3天,干警们备上干粮和矿泉水,准备打一场“持久战”。早在前天,已有两名中院执行法官先期赶赴昭通做准备工作,中院还有一组执行法官在副院长刘楠的率领下飞赴昆

  明,与云南省人大、云南省清积小组办公室衔接,争取得到云南方面的协助。3批人马加起来总共有20多人,“如此大规模的执行行动,在成都中院的执行历史上实属罕见,我们非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不可!”同行的执行法官说。

可能对陈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法院事先制定的计划,刘楠一行今天上午9点在云南省委政法委与清积领导小组等云南相关部门人员召开协调会议,并邀请了云南省人大代表参加。如果本次陈怀仓依旧不履行判决,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罪,执行法官将建议云南省人大根据《代表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将会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陈怀仓的刑事责任。

  防财产转移“突然袭击”

  昨天下午,有法官已到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办理了续封陈怀仓的煤矿采矿权手续。此前,陈怀仓名下的威信县扎西镇花家坝煤矿曾被查封,但因为时间限制,所以本次需要续封该煤矿的采矿权。

  今天在昭通的执行法官将在昭通当地查找陈怀仓的财产线索,法官判断,作为昭通市人大代表的陈怀仓在昭通应该有固定财产,但此前没有掌握到相关的财产线索。据中院执行法官介绍:“像这样的异地执行难度非常大,能不能找到陈怀仓的财产线索也无法预测。”因为陈怀仓在当地有人脉关系,并且有人大代表这个特殊身份,为避免走漏风声,法官们今天将分头行动,到房管部门、银行等地搞“突然袭击”,以免陈转移财产。

  这块“骨头”难啃

  2006年2月,成都中院执行法官就第一次到云南发布执行通知书,但对方拒绝签收。

  2006年5月,成都中院法官第二次到云南,在执行过程中,陈怀仓对执行法官大打出手。

  2006年11月,成都中院在云南威信县花家坝煤矿搜查出6.67万现金,但陈仍有70万本金和118万违约金没有执行。

  身份“特殊”

  2006年,成都中院法官曾向云南省威信县人大常委会以及县政法委作了情况反映,但没有得到对方回复;2007年6月,中院再次向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及威信县人大常委会衔接,希望两级人大督促陈怀仓尽快履行生效判决,但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回函表示:“经主任会议研究,情况不清,暂不回复。”

费用花销大

  执行这起案件的费用花销很大,此前大概就花了几万元,而这次开销预计也不小。执行费用目前由法院垫资,根据法律规定,执行费用将由被执行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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