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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和企业借贷是常有的事,即便是有借条有合约,纠纷依旧不可避免,有可能是还不起钱,也有可能是故意不还,这时候借贷人只能起诉维权,那么贷款纠纷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贷款纠纷立案标准是多少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对此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申请。

  二、贷款纠纷如何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三、贷款纠纷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民间借贷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对此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申请。

  以上就是贷款纠纷立案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如需相关法律帮助,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为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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